【Now新聞台】民主派55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指,刻意製造憲制危機已可能構成「非法行為」;資深大律師戴啟思認為,基本法列明在三個情況下,特首必須辭職,包括立法會兩次拒絕通過財政預算案。
55民主派人士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捕,暫時未有人被起訴。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指,定罪需要證明犯罪行為或意圖,刻意製造憲制危機可能屬非法。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如果他們每一步所做的,意圖都是達到他們老早所指的目的,阻止財政預算案批核,甚至戴(耀廷)先生的十步,要迫使行政長官下台,這個憲制危機是沒有必要的。因為財政預算案總有些事值得做,表明要製造憲制危機,令政府停擺,甚至要行政長官下台,這樣情況下便是非法。」
本身是大律師公會主席的資深大律師戴啓思指出,基本法第52條列明,特首在三個情況下必須辭職,其中兩個情況涉及立法會機制,體現了行政立法機關權力制衡。
資深大律師戴啓思:「基本法其中一部分訂明行政長官必須讓位的情況,你可以讓是體現出是權力分立,因為在行政及立法之間,基本法列明兩者關係已列明的。在基本法五十二條,如果我參選的話,我不能說我永遠不會投反對票或永、不會動用基本法五十二條的機制,要承諾不會這樣做,這是荒謬。」
戴啓思希望政府或執法部門清楚解釋拘捕理據,否則予人感覺刻意針對有意加入議會的民主派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