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將會修例完善公職人員的宣誓安排,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認為,根據國安法,需要宣誓的公職人員應涵蓋區議員。
徐英偉:「公職人員都要簽署聲明或宣誓效忠,當然我們的本地立法都要視乎涵蓋到多闊。(你初步是否知道公職人員是否包括區議員?)我自己覺得公職人員,區議員是屬於公職人員,但去到要做甚麼和詳細內容,不是我作主,不是我處理便可以。」
他又提到流亡的中西區區議員許智峯,指根據區議會條例,未得區議會同意,而連續四個月缺席會議便會喪失議員資格,但他無回應,是否要得到區議會主席抑或秘書處同意,只指區議會需要討論,又指會檢視許智峯的辦事處,是以公帑支付營運開支但沒有服務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