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將刊憲賦權私家醫生,周六起在臨床判斷下,要求懷疑感染新冠病毒病人接受強制檢測,為期14天。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指,相信私家醫生有能力判斷病人是否有需要接受檢測。
政府已向私家醫生發信,星期六起至下月11日,經醫生專業判斷懷疑出現新冠病毒病徵的患者,須接受強制檢測。
醫生向病人發強制檢測指示,須填寫病人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等;醫生亦會將病人資料上載政府網站。
病人可以選擇用醫生提供貼有政府追蹤條碼的樣本瓶,收集深喉唾液樣本,在發出指示之後兩日內,交回政府特定收集點;或在發出指示後兩日內,到任何一間衞生署認可的私營檢測機構做檢測。檢測結果要在檢測限期後四日內,以電郵、傳真等方式交回予有關醫生。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大家有症狀時,我們亦尊重私家醫生臨床判斷,因為每一個病人他給醫生他們的評估、接觸史等,這些也會令私家醫生評估他們是否需要接受檢測。」
若未有按指示做檢測,會被罰款2000元及收到強制檢測令;再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月。
有私家醫生指,將大包圍式要求病人做檢測。
私家醫生林永和:「防疫上大包圍檢測穩妥一點,很輕微患者可能不會求醫,但突然不適來求醫的找不到其他診斷,也要考慮新冠病徵太闊。若有足夠樣本瓶和檢測能力,前線社區醫生盡量勸喻市民做測試。」
另外,政府逐步增加多五間社區檢測中心,分別於周六至下周一投入服務,全港121間郵局周六起會派發5000個樣本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