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到,經廣東省審批後,港大深圳醫院可試行使用香港註冊的藥物和醫療儀器。院長盧寵茂指,由於無經內地註冊,醫院要承擔使用風險,並需制訂使用指引。
港大深圳醫院成為試點,引進香港註冊的藥物和在香港公立醫院使用的醫療儀器。
醫院目前已將五十幾種藥物及六十多種醫療儀器、耗材交予廣東省有關部門審批,院方期望最快年底或明年初可以使用。
香港大學深圳醫院院長盧寵茂:「腫瘤科有很多新的癌症藥物,新的藥物已在美國或歐盟已經審批,有足夠數據審批使用。香港很大程度上,根據美國、歐盟審批,已經開始使用『通波仔』的某類支架、心臟起博器。有些微型心臟起博器是很先進,亦在內地未註冊。」
盧寵茂說,醫院要對進口藥物及醫療儀器的使用風險負全部責任。院方規定有經驗的副顧問或顧問醫生才可使用,並由香港醫生監察;而進口的口服藥只會處方七日,病人需要再覆診跟進。
盧寵茂:「要確立知情同意書,病人願意用這種藥物,要知道藥物在內地未註冊。在醫院的第三方醫療保險,醫療事故的保障正跟保險公司商討,會包括未註冊藥物及醫療器械。」
院方期望新政策讓跨境港人可享港式醫療,並為進口藥物及醫療儀器累積在內地使用數據,加快進入內地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