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多次參與反修例示威的王婆婆,去年8月在深圳,先後被行政及刑事拘留,最後被指尋釁滋事,在深圳取保候審一年才能返港。她指拘留期間,曾被多次審問、寫悔過書及承諾不會參與示威。
在內地取保候審一年的王鳳瑤婆婆回港後見記者。
她多次在反修例示威揮動英國國旗。去年8月13日在機場示威後,經皇崗口岸返回深圳時,被帶到福田派出所,行政拘留15日,要對國旗罰站、寫悔過書,國安又出示相片審問她。
王鳳瑤:「這個是否你?問我與誰人一起示威,有沒有看到別人使用暴力。」
之後被刑事拘留30日,離開前要拍片聲明無受虐待及承諾不再示威。及後她被帶到陝西,參加5天「愛國之旅」。
王鳳瑤:「我拿着五星旗不笑,他們都要我笑,要拍下來的,變相你沒有辦法。」
旅程後返回深圳,當局口頭指她尋釁滋事,要取保候審一年。
王鳳瑤:「個半月後才知道我是尋釁滋事罪,但到目前為止,我收到的四份文件內,完全沒有寫明我是尋釁滋事罪,有些文件也沒有我的名字,只是有案件號碼。」
在內地超過一年,王婆婆月初才獲放行返港。
王鳳瑤:「我差點死在內地,爆血管也不知道,血壓高至二百度,所以在看守所的時候,日日帶我去見醫生量血壓,怕我會死,我也很怕會死在看守所。」
王婆婆指短期不會返內地,但會持續關注12名在內地被扣押港人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