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去年十一月,網民發起「大三罷」行動,一名18歲城大男學生被控在青衣堵路罪成,法庭判入更生中心。
案情指,被告去年11月13日,在青衣担杆山交通交匯處管有八條六角匙,並與其他人堵路,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非法工具作非法用途,以及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並無使用暴力,案發時六角匙一直在褲袋中,從來沒有使用,被捕後無參與社會運動。
裁判官彭亮廷判刑時說,為了保障公眾安全,維護社會安寧和秩序,判刑要具阻嚇作用。為防止被告重犯和其他公眾人士模仿,判處被告入更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