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及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12名在深圳被扣押的香港人,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葉國謙指現階段家屬沒可能與他們會面。
葉國謙:「以我自己16年人大經驗,在這點上,這種案件是完全沒可能,家屬是見不到(被捕港人)。有罪就要判刑,判刑入獄後就可看到,或他是無罪,或沒有起訴他,出來後就可以見面,現階段只有他的律師才可接觸。」
葉國謙不認為入境處會違反過往規矩協助家屬與被捕港人會面,又稱以他理解,12名港人涉及的控罪可以被判處兩至七年監禁。
他又提到,民建聯一直有接觸台灣殺人案死者潘曉穎的母親,稱潘太如果有需要,他本人亦願意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