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女子訛稱買賣名表賺差價,騙取35名受害人近1.4億元。她早前承認16項欺詐罪及一項洗黑錢罪,被高等法院判監12年。
報稱是商人的29歲女子在2015至2018年期間,訛稱可以協助35名受害人以低於市價購入名表及手提電話,然後以高價轉售賺取差價,騙取超過1億3900萬元;其中一宗最高金額涉及6500萬元。
警方指,部分受害人是被告的朋友,而被告在保釋期間仍繼續犯案。
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羅婉珊:「第一種是哄人購大量名表,初期時可給受害人利潤,於是受害人繼續加大注碼,當然期間被告提供假單據以顯示她真的購入該批名表。第二個手法要求受害人到表舗,用信用卡購買勞力士手表,然後叫受害人將手表交予被告,被告取後就不知所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