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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南區區議會不滿秘書處拒絕記錄一項議程,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入稟狀由南區區議會主席羅健熙提出,指區議員袁嘉蔚在六月時,要求在七月初的大會跟進一宗南區警區處理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個案,但在當日會議上民政事務專員以議程不符區議會職能為由,帶隊離場,區議會秘書事後亦無將相關討論載入會議記錄,及公開會議錄音,認為區議會秘書無履行區議會條例訂明的職責,因此由羅健熙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南區區議會秘書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