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涉嫌刑事恐嚇罪,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黎智英早上到法院應訊,他否認一項刑事恐嚇罪。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2017年6月4日,當時在《東方日報》任職的記者X,在距離黎智英7至8米外拍攝。燭光晚會完結時,黎智英上前以右手手指指向他,用粗口指罵他兩到三次,又說「我實搵人搞你」,並拍下他的照片。當時記者曾要求黎智英冷靜,指自己不會靠近,但黎智英仍以粗口指罵他。
控方形容,黎智英的態度兇猛,事後記者感到很害怕,要調職,先後看過3次心理和精神科醫生,被診斷患上抑鬱及適應障礙 。
黎智英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東方日報》已跟蹤他數年,認出記者是其中一人,跟隨並刺激他。
審訊預料為期三日,控方將傳召三名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