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2015年黃大仙車房爆炸三死案,涉事車房技工三項誤殺罪成,在高等法院被判監八年。法官形容案件令人震驚,又批評被告大安旨意。
案發時是車房技工的黎駿豪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
在2015年4月26日發生的車房爆炸案,造成車房東主、的士司機及相鄰玻璃店東主三人死亡。
法官張慧玲判刑時,形容案件令人震驚 ,被告以非法手段移除的士石油氣缸,以排出大量石油氣。而被告非正式合資格維修人士,意外未發生前,以為做過類似維修都無事是大安旨意。
法官又指,被告當日在車房營業期間拉下閘門維修涉案的士,明顯是掩飾自己非法行為,法官認同被告非得益者,但他嚴重違反謹慎責任,引致三人死亡;考慮到被告的家庭困境,事發至今感到內疚,但法官認為被告須為事件負責,須判處阻嚇性刑罰,考慮到本案拖延5年才開審,扣減1年刑期後,判被告監禁8年。
黎駿豪涉及的三項誤殺罪,控罪指他在維修的士時,沒有採取謹慎責任,確保沒有石油氣漏出。七人陪審團早前一致裁定他誤殺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