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16歲少年被控去年十月在屯門反蒙面法示威中,襲擊一名警方飛虎隊隊員,被判12個月感化令。
被告由囚車押送至屯門裁判法院,他早前已被判罪成。
裁判官葉啓亮判刑時指,被告用32厘米長錘仔襲警,比一般案件嚴重,又引述感化報告指被告堅稱當時是回家途中,但裁判官質疑回家途中,不可能攜有頭盔、護甲及面罩等裝備,考慮到被告稱會專注學業,不再參與社會運動,過往亦無定罪記錄,判處12個月感化令,並須遵守晚七朝六的宵禁令。
案發在去年10月7日,當日屯門有反禁蒙面法示威,當時15歲的被告被控在青山公路新墟段與屯門鄉事會路交界襲擊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