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728上環衝突一名少女及一對夫婦被控暴動罪,法官的判詞說,同意三名被告當日行為非常可疑,但沒有直接證據證明他們干犯暴動,基於普通法寧縱毋枉原則,裁定三人罪名不成立 。
其中一名被告李宛叡到區域法院應訊,多人在場聲援。
她和一對夫婦湯偉雄、杜依蘭,被控於去年七月廿八日,在上環德輔道西近西邊街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法官在判詞指,同意在本案中三名被告當日的裝束和行為非常可疑,但本案沒有直接證據,控方舉證時完全倚賴環境證供。
法官強調,這宗案件有關暴動罪或非法集結的裁決,只是反映本案呈堂證據的狀況,基於普通法,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及寧縱毋枉的原則,並不一定能反映三位被告當時有否曾參與非法集結,甚至暴動,最終裁定三人罪名不成立 ,交替控罪非法集結亦不成立。
湯偉雄、杜依蘭另各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訊器具罪則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