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國新辦舉行記者會解釋港區國安法,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指,日後中央行使管轄權的案件,會由內地執法及司法人員,跟從內地制度處理,又舉例指要求外國制裁中國,以及謠傳警方831太子站內打死人,都可能違法。
港區國安法內的四大罪行,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及實施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被問到勾結的定義及那種行為屬引發對中央及特區憎恨,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舉例說明,指有謠言指太子站發生打死人,讓社會不滿情緒集中指向香港警方,子虛烏有的事情,當然可能造謠是衝中央政府來,惡意的,而且造成嚴重後果的,就可能構成犯罪。
港區國安法中列明三種情形,在港府或駐港國安公署要求下,中央可以行使管轄權。張曉明透露,這些案件由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刑罰執行,都會由內地隊伍負責。
張曉明又否認,立港區國安法是要推進一國一制,不點名批評美國宣稱要制裁中方官員是強盜邏輯。
他強調,法例絕非視泛民陣營為假想敵。
張曉明沒有直接回應,日後香港還能否舉辦六四集會或七一遊行,只表示相信特區政府會根據港區國安法處理好這些事。
張曉明又提到,香港以往都出現過移民潮及撤資潮,現在有人對新法例抱懷疑及觀望態度屬正常,他相信時間及事實會證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