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在北京,消息透露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港區國安法,會提交基本法委員會,考慮是否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具體條文仍未公布。
人大常委會早上閉幕,人民大會堂外保安嚴密,會上表決港區國安法。
消息指,獲162票全票通過,根據基本法第18條,法案會提交基本法委員會考慮是否納入附件三,若獲得同意,將由特區政府公布實施。
有份列席的人大代表葉國謙歡迎立法,但不願透露具體內容。
消息透露,全體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獲邀下午到中聯辦出席通報會,聽取有關國安法的介紹。
港區國安法有六章共66條,條文暫時未公開。
草案會針對四大罪行,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及實施恐怖活動及勾結境外勢力,而三個特定情況下,中央保留管轄權。
中央會在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監督和指導國安工作,而香港則會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亦會設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由中央指派人選負責提供意見,案件會由行政長官指定的法官審理。
人大大會五月底通過授權常委會為香港制定國安法的決定,只用了約一個月,便完成立法程序,其間無將草案作公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