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正式落案起訴五人,包括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地高層陳鉅源及商人關雄生。他們被控八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各項控罪涉及的金額達3400萬元。
許仕仁早上到廉署報到,逗留約兩小時離開。
他單獨承擔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控罪,控罪指他在強積金管理局擔任行政總監及政務司司長時,蓄意作出失當行為,接受免租使用兩個單位及兩筆合共240萬的無抵押貨款,同時無向積金局及政府披露。
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亦先後抵達廉署,郭炳江被控透過財務公司,向許仕仁發出500萬現金支票,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郭炳聯則被控,透過許仕仁一間擁有的公司,向他提供412.5萬元的款項。
另外,郭炳江、陳鉅源及關雄生向許仕仁提供835萬元,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
郭炳聯亦被控向許仕仁提供一筆300萬的無抵押貨款,作為許仕仁保持優待郭炳聯的報酬。
陳鉅源及關雄生被控向許仕仁提供多筆款項,涉及1118.2萬元,作為優待陳鉅源的報酬;許仕仁及郭炳聯,亦被控就一份顧問費用發票,提供虛假資料。
所有控罪,是在2000年2009年期間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