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美國香港政策法》中,香港享有特殊待遇,涉及經貿、簽證、學術交流等多個不同範疇。有學者估計美國政府未必停止所有特殊待遇,有機會先從經濟方面採取措施,達至制裁效果。
美國國會在1992年通過《美國香港政策法》,以肯定香港在97年回歸後,仍可繼續享有回歸前的特殊待遇,當中包含經濟、貿易、貨幣、旅遊、文化教育交流等範疇。
《政策法》中,香港被視為獨立關稅區,在經濟貿易範疇享有單獨的地區待遇,有其獨有進口配額、產地認證。港方可直接跟美方制訂雙邊經貿協議,及取得受規管的敏感技術等。條文亦容許港元及美元自由交易兌換。
雙邊關係上,美國承認香港簽發的特區護照。商務、旅行、留學等各類簽證審批以香港為單獨地區處理。
根據《政策法》,美國繼續在港設總領事館,邀請香港在當地設經貿辦事處、貿發局辦事處等,及尊重香港以單獨成員身分參與世貿組織。
美國亦承認香港註冊的船舶、飛機、航空公司許可證,擴大兩地文化、教育、學術、科學領域交流等等。
香港多項有別於內地的待遇是否將一下子取消,有研究中美關係的學者相信首階段會從經濟方面着手。
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榮譽講師袁彌昌指,接下來值得關注的是美方措施會否同時傷及在港的美國企業及一般香港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