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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決定草案修改稿 危害國家安全加入「活動」字眼

港區國安法決定草案修改稿 危害國家安全加入「活動」字眼

【Now新聞台】在北京,全國人大明日閉幕,將會表決建立港區國安法的決定草案。草案的修改稿於「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加入「活動」字眼,有人大代表不同意修改,有代表就認為毋須過分解讀。

人大委員長栗戰書主持主席團會議。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李飛在會上,就建立港區國安法的決定草案,發表審議結果報告。

會議審議了決定草案的修改稿。據了解,草案提到的四宗罪原本的字眼是「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修改稿加上「及活動」字眼,令涵蓋的不只行為,亦包括活動。

而其他段落亦有相似改動,如「香港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應當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改為「行為及活動」。

而特區政府提交報告的一段,亦修改為要就維護國家安全職責及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活動」,向中央提交報告。有人大代表認為不應加入「活動」字眼,有人大代表認為毋須過分解讀。

全國人大各個小組周四早上會繼續開會,包括審議建立港區國安法的決定草案建議表決稿,下午在閉幕大會交付全體代表表決。港區國安法的決定草案通過後,人大常委會將獲授權就港區國安法著手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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