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警方表示,去年六月反修例運動以來,截止二月底,警方共拘捕7613人,年齡介乎11至84歲。
警方書面回覆立法會特別財委會議員提問時指,七千多被捕者的罪行涉及參與暴動、非法集結、傷人、普通襲擊、縱火、刑毀、襲警、藏有攻擊性武器等,其中1235人已經或正進行司法程序;警方估計示威者過去多月投擲最少五千枚汽油彈。
另外警方在反修例運動中,曾使用19發實彈、16191粒催淚彈、1880粒海綿彈、10100粒橡膠子彈及2033粒布袋彈;亦曾使用近1500樽胡椒噴霧,及出動65日次水炮車,目前共有近22200名警員領取伸縮警棍,在休班期間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