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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去年國慶日在荃灣的示威,一名18歲男學生遭警員開槍擊中,他被控暴動及襲警罪,與其餘六名被告在區域法院再提堂。
18歲男學生曾志健當日被警員開槍擊中,他被控一項暴動及兩項襲警罪;其餘五男一女被告就分別被控暴動及縱火罪。
法官郭偉健批准曾志健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但考慮到控罪性質以及他的身體康復理想,附加保釋條件,要求曾志健每星期去警署報到一次。另外六名被告同樣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押後到6月9日再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