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本港周日起禁止多於四人在公眾地方聚集,為期十四天,有十二項情況獲豁免,包括共住的同一戶人可以聚集,但掃墓不獲豁免,當局說授權人員包括警察會驅散違反規定的人群。
政府最先在周六凌晨十二時許在社交網站公布十二個獲豁免可多於四人公眾地方聚集情況,其中一項是「同一住戶單位內生活的人」,其後被修改成「共住的同一戶人所進行的群組聚集」,換言之只要是同住即使多於四人,可不受限制在公眾地方聚集。
另一項「喪禮、祭祀先人」,其後亦被修改成「為哀悼尚未入土或火化先人的祭祀或儀式」,即是說清明節掃墓不獲豁免,除非本身是同住才可多於四人一起拜山。
有市民在措施生效前拜祭先人,說理解新的限制。
其他獲豁免的情況,包括乘搭交通工具、執行政府職能、履行法定責任、在工作地點工作、醫院或醫護服務、司法機構進行法律程序、立法會或區議會的程序、不多於20人的婚禮、團體履行法定職責以及健康衞生講座。
有補習社聯盟原定周日舉行記者會講述業界苦況,由於屬民間性質不獲豁免,聯盟決定取消記者會。
政府說如果授權人員發現有多於四人在公眾地方聚集會作出驅散。
他指這些聚集的參與者、組織者及場地營運者都可以被檢控,最高可被罰25000元以及監禁六個月。
政府說排隊等巴士不算是在公眾地方聚集,所以不受新措施影響,但就提醒大家要注意個人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