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在多個政黨支持下,三讀通過規管一手樓銷售的條例草案。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說,能在任內通過條例而感恩。
用了年多研究及草擬規管一手樓銷售的法例,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在離任前見證草案三讀。
出席的議員,不分黨派都投下支持票,只有代表地產界的石禮謙棄權。
條例要求,發展商日後賣一手樓用實用面積計價,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24小時內要披露,開售前最少七日,要公布售樓說明書。
在售樓書內,日後要列明單位低層與街道的垂直距離,避免再發生類似「天宇海」,指單位是在幾樓,但其實在地下的情況。
任何人,包括發展商董事及高層,採用失實、虛假及誤導的廣告及手法賣樓,最高都要罰五百萬及入獄七年。
地產建設商會說,法例仍有多個未解決的問題,指會為物業市場帶來不必要的混亂,希望政府以開放態度,認真考慮他們的意見。又指,不會就條例司法覆核,但提醒會員留意法例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