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石輝公布2018年周年報告,當中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的個案較2017年上升近一倍,亦有27宗違規個案,石輝表示,大多是執法人員未夠審慎所致。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石輝公布2018年周年報告,去年執法機關共有1378宗截取通訊申請獲授權,有6宗申請因沒有提供足夠資料或根據先前授權進行的截取行動,未能取得有用資料而被拒。
在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下,市民與律師的對話或諮詢的內容可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當執法機構截取到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的內容,必須要通知專員。
2018年有183宗個案可能涉及保密權,較2017年的93宗上升近一倍。
報告提到的27宗涉及違規個案中,就有一宗與保密權有關。在該個案中,執法人員在行動前未有評估是否會取得涉及保密權的資料,隨着行動進行發現所截取的通話取得保密權資料的可能性提高,但執法人員視相關資料是目標人物的謊言,所以沒有向上司匯報。該執法機關之後向專員匯報個案,指該人員是主觀判斷目標人物說謊,又指由於該人員曾犯類似錯誤,建議向他發口頭警告。石輝同意當中不涉及故意犯錯或別有用心,認為該執法機關採取紀律行動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