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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15歲中學生因攜帶雷射筆,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被判入更生中心。
涉案學生9月21日,在屯門站附被發現攜有一枝雷射筆及經改裝的長傘及行山杖等。
辯方求情指,被告被捕後還柙至今,希望判處可即時獲釋的刑期,以繼續學業,但裁判官認為更生中心提供有系統訓練,相信有助被告改過自身,加強守法意識,又指年輕人可以有自己意見,但必須以合法方式表達,於示威或集會中持有攻擊性武器,可威脅前線執法人員安全及社會秩序,亦妨礙其他人和平表達訴求的權利。
裁判官拒絕辯方保釋,等候上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