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高等法院拒絕律政司暫緩執行緊急法及蒙面法違憲裁決的申請,但考慮到公眾利益及特殊情況,容許短暫暫緩生效七日至下周五,以給予律政司時間上訴。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早前裁定緊急法及禁蒙面法違憲,律政司分別向法庭申請頒布緊急法及禁蒙面法繼續有效,以及暫緩執行違憲裁決。
兩名法官林雲浩及周家明在申請聆訊翌日頒下判詞,拒絕律政司申請。
就政府一方要求法庭讓違憲的緊急法及禁蒙面法繼續生效,判詞指做法非常罕有及特殊,等同讓政府執行違憲法律,為政府提供保護罩,免除法律責任。
兩名法官同意香港情況嚴峻,但認為暴力升級有多種原因導致,看不到暴力趨勢跟法庭的違憲裁決有關聯,又指政府一方亦同意激進「死忠」份子無論禁蒙面法是否失效都會違法,不認為禁蒙面法繼續生效可以顯着減輕香港面對的危險。
至於暫緩執行裁決的申請,判詞指違憲裁決已頒布,即使暫緩執行,被捕人士亦有足夠理由申請「人身保護令」,令法律上出現混亂及不確定性,製造更多政府及市民間爭拗,認為頒布暫緩令只會令局勢火上加油,拒絕暫緩申請。
不過判詞同時指出,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考慮到香港非常特殊情況,決定頒出短暫的暫緩命令給予政府提出上訴,再由上訴庭審視原訟庭的處理是否合適,決定頒令短暫暫緩緊急法,以及蒙面法違憲裁決七天至下星期五。
兩名法官又在判詞中特別強調,有關緊急法及禁蒙面法的違憲裁決,有機會被上級法院推翻,若被推翻,即法例一直有效,任何人這段期間違反條例亦需要承擔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