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刑滿出獄。
陳同佳九時許由懲教署人員陪同下步出壁屋監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在現場接他,他因洗黑錢罪被判刑29個月,陳同佳主動走向記者,深深鞠躬十秒,向死者潘曉穎的家人道歉。
陳同佳:「我明白因為我自己做了些無可挽救的錯事,為他們(潘曉穎家人)帶來了很大的傷痛、痛苦,我自己的內心都一直受責備、受譴責,所以我願意為了自己的衝動,為了自己犯下的錯事自首,回台灣服刑、受審,希望她(潘曉穎)的家人能夠稍稍放下釋懷,亦令曉穎能夠安息。
我另外是想多謝自己的家人,多謝我的爸爸媽媽,就算我犯下了一個彌天大錯,都一直給予很多支持、關懷我,對我不離不棄,我不敢說可以,可以報答他們、回報他們,但是我會記着他們對我的支持、對我的養育之恩。
最後對於社會、對於香港人,我只能對不起,希望各位的原諒,希望各位可以給機會我重新做人,給個機會我回報社會。
(是否覺得自己被台灣及香港利用了?)對不起,對不起。
(你的認罪是否自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