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下周公布施政報告。立法會指,法例無規定行政長官必須親身到立法會宣讀報告,但目前未有其他安排,又指立法會只有在無能力維持秩序時,才會要求警察入內執法,但無法要求警察屆時不蒙面。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下周宣讀施政報告,在內會有議員關注若林鄭月娥未能親身到立法會宣讀,是否符合議事規則。
陳維安指,大會復會當日,風險相當嚴峻,有議員擔心,警員到時會否進入大樓。他又指,按機制,只會在立法會保安未能處理風險的情況下,才會請求警方協助,他會向警方反映議員憂慮。
內會亦通過在下周大會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但未能選出新立法年度的內會正副主席,要擇日再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