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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七人被控在七月一日進入會議廳範圍及刑事毀壞等,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五男兩女的被告,包括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到庭聲援的人坐滿旁聽席。
七人各被控一項進入及逗留會議廳範圍。控罪指,他們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未有遵守立法會人員規限任何人進入會議廳範圍的指示。
第一被告黃家豪及第七被告潘浩超被控一項於立法會綜合大樓內或外刑事毀壞,而潘浩超亦被控在政總外刑事毀壞及非法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