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728中上環警民衝突有44人被控暴動罪,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其中一人無到庭被通緝,其餘被告獲准繼續保釋,所有人毋須再遵守宵禁令,案件分別押後八個星期和四個星期再訊。
多名被告先後抵達法院,有人打開雨傘為他們遮擋,逾百名市民旁聽,需要到大堂內排隊等候安排到旁聽席。
法庭先處理三名被告的案件。他們被控在7月28日於德輔道西近西邊街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控方指,由於警方要再作進一步調查,申請押後八星期再審理,獲法庭接納,三名被告可繼續保釋,並獲撤銷本來的宵禁令以及離境限制。
另外24名被控暴動罪的被告,控罪指他們同一晚於德輔道西近皇后街一帶參與暴動。案件押後至11月19日再訊以便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全部被告可繼續保釋並撤銷宵禁令,其中22人獲取消離境限制。
至於其餘17名被告被控同一晚在上環干諾道中及文華里交界參與暴動,當中一名被告甄凱盈繼續沒有出庭,法庭早前已頒下通輯令。控方表示仍未找到她,知悉她已經離港。
案件獲准押後四星期,讓警方再審視100小時的片段、24份證人供詞以及檢驗部分證物,出席的16名被告均可保釋並撤銷宵禁令及離港限制。
裁判官表示,考慮各被告的保釋條件時是基於各人是否有做到某些行為。至於案中有被告離港不出庭,裁判官表示不應該因此對其他人施加嚴苛的條件,而是以每人的情況作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