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多名於反修例示威中報稱被警員打傷的市民發起眾籌計劃,向警方提出民事訴訟,首階段眾籌一千萬元為目標。召集人表示,民事訴訟是受害人主動出擊控告警察濫權,希望警方知道即使執行職務時遮蓋職員編號,亦要承擔後果。
過去三個月反修例示威中,警察執法行動引起爭議。6月12日,有巿民在金鐘夏慤道被多名速龍小隊成員打,有人中彈倒地。8月11日,有市民被喬裝警員推到地上,令到左手骨折,其中一個關節位碎成四塊。亦有市民在住所樓下的公園被防暴警員用警棍,打到頭破血流。
他們聯同其他受傷的市民發起眾籌,向警方提出民事訴訟,首階段眾籌一千萬元為目標,而民事申索中的賠償會全數交由受害人處理。
至於訴訟方是誰,他們指,要視乎是否可查出施襲的警員身分。
他們表示會視乎首階段眾籌反應,以及日後有沒有更多受害人需要協助,再決定是否繼續次階段的籌款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