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香港眾志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因為6月21日包圍政府總部及灣仔警察總部等,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多項罪名。黃之鋒及周庭獲准保釋,林朗彥因為已離港而未有到庭,案件押後至11月8日再訊。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成員周庭周五清晨被補後,下午由警車押送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二人獲准保釋後離開法院,批評警方行動是白色恐怖。
二人各以現金一萬元保釋,除了獲法庭批准的外遊申請,包括外訪的演講及探親,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遵守宵禁令及到警署報到,亦被禁止進入金鐘道,夏慤道及軍器廠街範圍。
控罪涉及6月21日包圍灣仔警察總部的集會,黃之鋒及周庭被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而黃之鋒同時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
另外,黃之鋒、周庭與及另一名被告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同時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指三人於同一日在金鐘夏慤道煽惑在場人士集結。
林朗彥並沒有到庭,控方指知悉林朗彥自周三經香港機場離境,主任裁判官批准將案件押後10星期,至11月8日再提堂處理。
案發在6月21日,大批示威者先政府總部及堵塞夏慤道,最後包圍警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