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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提私人草案,將台灣納入可單次移交逃犯的範圍。他強調,只能由香港向台灣單向移交,會考慮加入日落條款,只處理台灣殺人案疑犯。另外,公民黨楊岳橋早前提出域外法權的私人草案,特首辦已拒絕發出許可。
台灣殺人案觸發政府修訂逃犯條例,但宣布暫緩修例後,政府就未有提出新移交方案。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提出私人草案修訂《逃犯條例》,由目前不適用於中國任何部分,改為只剔除大陸或澳門,即台灣會納入可單次移交逃犯的範圍,是否移交會由立法會把關,草案已獲律政司發出證明書。
他稱若有人提修訂,將移交範圍進一步擴至內地等,他可以隨時收回,亦會考慮引入日落條款,處理台灣殺人案後修例就失效。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最快十月獲釋,張超雄稱,雖然立法會休會至十月,但主席有權在任何時候召開會議,希望政府盡快回應他的草案。
另外,公民黨楊岳橋早前提出另一項私人草案,擴大香港法院的域外法權,可審議港人在外地干犯的謀殺案等罪行。
特首辦指,修例無追溯力亦違反人權,行政長官不會發出許可他的私人草案,不能在立法會大會上提出。
至於民主黨尹兆堅早前提出另一項涉及域外法權的私人草案,仍待律政司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