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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示,星期三警方在立法會外施放約150枚催淚彈,形容是用了低殺傷力的武器。至於在醫院拘捕示威者,他強調並沒針對醫院進行搜查。對於有記者被警員不禮貌對待,盧偉聰表示抱歉。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的示威引發警民衝突,歷時半日,警方指示威者是暴徒,將事定性為暴動。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說警員用的武力程度適當,使用的裝備亦與海外其他地方處理同類事件相若。
警方曾向示威者施放布袋彈,但事先未有舉旗示意,盧偉聰說在可行情況會盡量事先警告,又形容警員是被迫到牆角才使用武力。初步估算全日施放約150枚催淚彈、幾枚橡膠子彈及約二十枚布袋彈。
至於有示威者頭部受槍傷是否符合警隊指引,他就呼籲傷者報警。
至於有犯人在醫院被捕,他強調不是針對醫院進行搜查。
在記者會現場,大批記者戴上頭盔及穿上反光衣抗議被警方暴力阻礙採訪,盧偉聰說又對有前線警員的不禮貌致歉,他希望記者體諒警員當時長時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