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律政司及保安局召開記者會進一步解釋逃犯條例修例,對於有意見提出域外法權或港人港審,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認為,除了實際上取證有困難外,同時不能處理台灣殺人案移交犯人的問題。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即使修訂法例,由於法例會令外地發生的行為,變成香港法例下的刑事罪行,有關條文只能用於法例生效後干犯罪行,而不能處理去年發生的台灣殺人案。現在港人港審建議範圍比修改一、兩個罪行更廣泛,即是首先可能要將逃犯條例內46種罪類,都要轉成港人港審的情況,換句話說將刑事法律及制度,香港行之已久的屬地原則帶來根本性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