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漁護署就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諮詢公眾,建議引入「謹慎責任」及加強罰則,可剝奪飼養動物人士的資格。
「謹慎責任」是指負責人必須妥善照顧動物,否則政府會向負責人發出改善通知書,未有遵從通知書的人士會被檢控。
政府又建議授權法院可在指定時間,永久取消因殘酷對待動物而被定罪人士的飼養動物資格,並剝奪他們對仍在飼養中任何動物的擁有權。文件同時建議加強執法人員的權力,包括在未經同意下進入和搜查建築物及處所。
至於罰則,諮詢文件列出多個選項,最高刑罰是監禁十年,巿民可以就罰則提交意見,諮詢期至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