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就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的情況,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報告重申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特區應有之責,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而禁止民族黨運作理據充分,會繼續嚴格按法律,禁止「港獨」在內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林鄭月娥出席公開活動後,沒有進一步回應有關民族黨的報告。
中央於今年二月向特區政府發公函,要求就禁止民族黨運作交報告。行政長官辦公室公布,特首林鄭月娥已經在周二向中央提交報告,為免影響可能出現的司法程序,只公布報告主體、內容長九頁紙、列出事件背景和禁止民族黨運作的過程摘要,包括警方建議、民族黨的申述、保安局局長命令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處理香港民族黨上訴的決定。
報告提到保安局局長就禁止民族黨運作的考慮是謹慎、小心和全面,不只考慮民族黨某一些言行或主張,而是考慮該黨的整體行為,包括過去兩年多的行為、計劃和目的,以及讓它繼續運作所帶來的威脅。
而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最終確認禁止民族黨運作命令,並同意香港民族黨的綱領包括成立「香港共和國」,是明顯違反《基本法》及「一國兩制」的憲制秩序,並留意到民族黨不僅止於宣揚理念或言論,還一直採取實質行動實現綱領;又曾多次公開表明不排除使用武力去爭取「香港獨立」,又多次公開宣揚仇視中國內地人的理念。行會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而禁止民族黨運作,理據充分。
報告結語重申,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特區應有之責,政府對港獨立場清晰及明確,港獨不符合香港在基本法下憲制及法律地位,任何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為都不符合國家利益,更會為香港社會帶來動盪。
特區政府會繼續嚴格按照基本法和相關法律,禁止包括「港獨」在內的任何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