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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未有控告吳文遠襲擊梁振英不合常理

法官:未有控告吳文遠襲擊梁振英不合常理

【Now新聞台】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向前特首梁振英擲三文治案,高等法院裁定吳文遠上訴得直撤銷定罪。法官邱智立指,案中有充足證據證明吳文遠普通襲擊梁振英,不明白控方只控告吳文遠襲擊在旁的署理總督察,而非直接控告他襲擊梁振英,形容是不合常理的檢控決定,做法值得商榷和令人不安。

早前獲保釋等候上訴的吳文遠到高等法院出席聆訊,有十數名支持者到場聲援。

吳文遠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在高主教書院票站外,向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投擲三文治,擊中附近一名署理總督察,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監三星期。

法官邱智立在判詞中指,原審裁判官未有完全排除受襲的署理總督察,是自然地或受訓練驅使而主動伸手「擋格」,繼而被三文治擊中的可能性,又稱在新聞片段中,該名督察態度從容,只有稍為郁動雙手,沒有停步或遲疑,根本沒有半點憂慮當場被即時襲擊的表現,若他明知三文治不會擊中他但主動伸手去擋開,自然不構成普通襲擊。

法官也強調,案中有充分證據證明吳文遠普通襲擊梁振英,對於控方未有控告吳文遠襲擊梁振英感到大惑不解。

法官又指出,如果檢控當局為了要避免傳召梁振英作為控方證人而作出這樣的選擇,那檢控當局就是因為一個人的原故,或是要遷就一個人而作出一個表面看來不合常理的檢控決定,做法明顯值得商榷和令人不安,但法官強調他不知道真正的原因,亦不會作出揣測。

法官邱智立在判詞中強調,原審裁判官沒有分析及考慮各種可能的案發情況,認為定罪不安全和不穩妥,裁定吳文遠上訴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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