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計劃撥款200億元購置60個物業作社福設施。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購買物業較租優勝,可穩定、長期提供服務,過往不少社福設施已設於公共屋邨,所以要再購買領展位於公共屋邨的物業機會接近零。
預算案提出撥款200億元購置60個物業,提供超過130項社福設施,包括日間幼兒中心、長者鄰舍中心、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等。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稱,目前物色到的地點分佈全港十八區,但沒有說明確實選址,強調購買物業較租優勝。羅致光指,選址包括商廈、商場、辦公室及活化工廈,但購置在公共屋邨的領展物業機會近乎零。
羅致光表示,政府會分三年購入物業,而且數量很少,對樓巿影響有限。
當局計劃向立法會財委會一次過申請200億元撥款,羅致光解釋,每次購置單位都諮詢立法會可能會因為程序而錯過置業的良機,但政府會向立法會交代各區優先需要的社福設施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