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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交印花稅 買家被追收連罰款近720萬

無交印花稅 買家被追收連罰款近7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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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交印花稅 買家被追收連罰款近720萬

【Now新聞台】律政司入稟高等法院,向一名藥劑師追討印花稅連同十倍罰款,合共719.4萬元。

入稟狀指,註冊藥劑師王浠萓在2013年1月17日簽訂正式買賣合約,以436萬購入北角健威花園單位。她未有作法定聲明確認自己是永久性居民和物業是用作自主,亦無申請豁免繳稅,故需繳交65.4萬元印花稅。

印花稅署署長在前年2月至去年12月三度要求她繳稅,但她無意繳交,亦無申請補作法定聲明或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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