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去年一輛城巴在深水埗剷上行人路,造成三死三十傷,涉事城巴司機今日判刑。
事發在去年九月,被告方烱華駕駛的城巴,在深水埗欽州街前燈位失事剷上行人路,釀三死三十傷,他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辯方律師求情時強調,當時城巴車速不快,被告判斷錯誤導致收掣不及,從法律觀點上衡量屬危險駕駛中程度最低,被告自事件後身心受創,對於疏忽導致他人死亡和受傷感到悔意並堅持認罪。又指被告與持雙程證的太太育有一名13歲女兒,若面對長期監禁,將對家庭造成影響,希望法官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