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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建宗去信立法會指傳召林鄭並不適當

張建宗去信立法會指傳召林鄭並不適當

【Now新聞台】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去信立法會指,民主派動議傳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到立法會解釋馬凱事件,是不適當的做法。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早前要求引用基本法第73條,傳召林鄭月娥及相關主要官員就外國記者會第一副主席馬凱不獲續工作簽證一事解釋。

但張建宗去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基本法73條有關傳召的的條文並不適用於行政長官,強調行政長官享有獨特憲制地位,議事規則亦列明行政長官是根據酌情出席立法會會議。

毛孟靜決定刪除傳召的字眼,但要求在立法會作動議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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