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父親掌摑及大力搖晃只有半個月大的初生女兒,令其腦部嚴重缺氧,至今仍留醫深切治療部。他承認四項控罪,法官聽取求情後,押後明日判刑。
案發時只有24歲的被告鍾紀緣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應訊,他承認三項襲擊所看管兒童及一項刑事恐嚇罪。
控方在庭上讀出案情,被告於2016年12月,在元朗家中用力掌摑約半個月大的初生女兒,又將她舉至胸部左右大力搖晃,女兒最終沒有反應,身體冰冷。女嬰外婆發現後問「是否死了?死了要報警」,被告認為她詛咒女兒,拿起菜刀衝向她。
被告其後在手機多次搜尋「小孩不懂哭」、「小孩受驚」、 「身體發冷」等關鍵字,約三小時後將女兒送往屯門醫院急症室,醫生發現女嬰昏迷,呼吸率低於每分鐘十次、嚴重缺氧及腦部水腫。
最新醫療報告顯示,女嬰情況仍然危殆,要依賴呼吸機及餵食管道維生,右眼完全失明,左眼視網膜完全脫落,不適宜進行手術,一直在新生嬰兒深切治療部留醫。
辯方律師求情稱,任職廚師的被告工時長、壓力大,案發當日通宵工作回家後被女兒哭聲困擾,而女嬰母親及外婆沒有理會,被告在沒有想過後果下猛力搖晃女兒,只是希望女兒不要哭,並沒有任何傷害她的意圖。
辯方又指被告最初考慮跟女嬰的外婆同住,是希望她能分擔照顧女嬰的壓力,但她終日遊手好閒,又在家中吸煙令女兒不適,被告曾目睹女兒嘔奶,但外婆依然無動於衷,希望法庭考慮到被告沒有案底及承認控罪,女兒的情況令他一世內疚是很大的教訓,加上女友,即女嬰母親在案發後離他而去,被告亦因為案件患上適應性障礙及抑鬱症,希望法庭輕判。
被告在庭上聽到案情及辯方求情時多次掩面痛哭,而他的母親都有到庭旁聽,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星期二下午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