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在北京,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任何人在內地居住滿183日,即被定義為「稅務居民」,需要將全球境外收入繳稅。
有在內地工作的港人擔心新稅法實施後,會減少港人到內地工作的意欲。
張偉倫在北京工作了十五年,現在是會計師公司的合伙人。以往為避免繳交境外收入稅,例如是股息、買賣樓宇的盈利,他每五年都會在最後一年短暫離開內地。
新稅法下,雖然港人仍然有寬限,但要避免繳交境外收入稅,居住至第五年,離開內地的日數要增加至183天 。張偉倫認為實行上有困難 ,甚或減低港人到內地就業的意欲。
他又指,大灣區正在起步,需要高端專業人才到內地工作,擔心新稅改後會影響他們到內地發展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