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男警員多次偷拍女性裙底,他早前承認一項有違公德行為罪及十九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四個月。
27歲被告朱灝立由囚車押抵法院,他在判刑押後之後獲准以二萬元保釋外出。
控方指,高等法院就協和小學入學試試題外洩上訴的判詞中,對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的理解與本案控罪有關,所以需時研究,申請將案件押後四個月,獲裁判官批准。
案情指,被告去年十月在旺角港鐵站扶手電梯偷拍一名女子裙底,警方調查後發現他的手機有約1600張相片及290條影片,顯示他在去年七月至十月多次偷拍女性裙底,其中一次他在油麻地警署當值期間偷拍同事。
至於協和小學試題外洩案,法官的判詞指使用電腦與取用電腦有分別,判該案4名被告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