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外科學系前系主任黃健靈,偽造帳目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四項罪名成立,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黃健靈在聽取判決後,如釋重負。
一同聽審的港大外科學系主任盧寵茂亦對判決表示高興,又強調現行的資金運用方法無問題。
黃健靈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黃健靈已經71歲,將他判監並不人道。而他多年來為香港社會作出極大貢獻,學術成就蜚聲國際,今次事件已令他聲譽受損,呈上的一疊由病人及同事寫的求情信,足夠顯示他品格良好,希望法庭考慮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
法官同意大部分觀點,在判刑時強調,判社會服務令並非輕判。重申黃健靈所犯的罪行嚴重,事件亦無疑令他身邊的人及公眾震驚,亦令他個人聲譽受損。但考慮到他背景及不是一個貪心的人,己經歸還大部分的款項給港大,所以判社會服務令240小時。
案情指黃健靈在在任港大外科學系主任其間,挪用公款73萬元,以私人名義聘請家務助理兼司機,及隱瞞女下屬虧空公款達267萬,再協助下屬辭職後獲得近70萬公積金。黃健靈在去年被廉政公署拘捕,未上庭前已陸續歸還涉案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