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美國國務院發表的報告,揭露特區政府去年拒絕將一名疑犯引渡到美國,政府反而按北京指示將疑犯移交內地,是回歸以來首次。特區政府回應指,不公開及評論個別個案,又指香港與美國間的協定有訂明不移交逃犯的情況。
美國國務院發表的香港政策法報告,在執法合作一段揭露去年10月美國政府要求特區政府引渡一名逃犯,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拒絕美國政府的要求,並因應中央政府的指示並將名疑犯轉交中央政府看管,原因是疑犯涉及內地另一宗刑事案件,但沒有交代詳情。
報告指,今次是回歸以來首次同類事件,但並無進一步披露疑犯身分及涉及什麼案件。
香港在1998年與美國簽署移交逃犯協議。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要求特區政府交代更多資料,又指事件嚴重影響香港的國際聲譽。
但做過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認為,特區政府是按照移交逃犯協訂辦事。
特區政府回應指,不會公開及評論個別個案,特區與外國的協定皆訂明在某些情況下,特區不一定會處理移交請求,而香港與美國間的協定亦有訂明不會移交的情況,重申回歸以來嚴格依照特區法律處理所有移交逃犯的請求,而過去5年共向外國移交了10名逃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