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在美國紐約被還柙的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第三度申請保釋被拒。
法官早前提出多個問題,包括要求控辯雙方釐清何志平能否以香港物業作為抵押,並就其刑期及潛逃風險再作詳細評估。
美國紐約法院在當地時間周四再開庭處理,何志平一方日前向法院提交文件稱,願意將用作抵押的物業屋契帶到美國交予法庭,一旦何志平棄保潛逃,法庭便可把屋契交予美國政府充公及變賣,又將保釋金額提高至300萬美元,但法官指出,現時何志平的律師費是由涉案能源公司支付,認為他獲該公司財政上支持,難以評估其背後的財力,而充公境外物業耗時,認為任何資產抵押皆無法確保何志平不會潛逃。加上刑期方面,辯方最新估計何志平若被定罪將被判監12至15年,法官認為何志平潛逃風險較高,拒絕其保釋申請,案件將在11月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