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社署檢視院舍法例的工作小組明天開會,正檢視院舍人均樓面面積。署方計劃將現時最低要求6.5平方米增至9.5平方米,並考慮設寬限期10年。有私營院舍代表表明反對,擔心減少宿位影響經營。
這間私營安老院樓面約410平方米,有61個宿位,除開人均面積,包括寢室及活動空間,大約有6.7平方米,稍高於法定最低要求6.5平方米。
大部分宿位有間格,約3平方米的空間,有睡床及床頭櫃。長者可靠輪椅出入,但放在床邊只是剛剛好。
院友要看電視、吃飯,甚至做伸展運動只能在這個活動空間。
社署的工作小組正檢討院舍最低人均樓面面積,署方近期向院舍業界「吹風」,指長遠目標要將人均面積增至9.5平方米,但會設寬限期,可能是10年。
工作小組上次會議,普遍成員建議增至8或9.5平方米,部分委員建議增至10至16平方米,但院舍業界則要求只加至7.5平方米。
社署推算過,如果增至9.5平方米,全港要減超過8000個床位。
小組成員之一、社聯業務總監鄭麗玲認為,現時私院有三成宿位空缺,人均面積增加亦有方法解決。
社聯認為,合理的人均面積最終應增至13.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