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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旺角騷亂案,九名被告暴動罪成立,押後本月23日判刑。
九名被告到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裁決。
當中首被告莫嘉濤,三項暴動罪中兩項成立,刑事毀壞及襲警罪亦成立,其餘被告全部暴動罪成立,第六被告陳和祥襲警罪不成立。
法官在書面裁決指不接納被告以一時貪玩為抗辯理由,認為被告掟磚不論有否擊中人,都構成參與暴動,蓄意破壞社會安寧。
9名被告全部還柙,等候本月廿三日判刑。
同案另一名被告吳挺愷在案件開審時已承認暴動罪,屆時一併判刑。
至於案中另一名被告李倩怡仍然潛逃,被通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