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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全港有四萬多間俗稱「丁屋」的新界小型屋宇,《新聞極客》發現有人違例打通丁屋之間的共用牆,變成四千多呎的獨立屋,涉嫌違反批地條款。
在大埔,這些並排的村屋準備在今年開售,這些獨立屋外表一致兩間屋之間的圍牆不高,看起來以為是同一棟。兩棟樓之間以共用牆分隔,樓梯建在單位內,有代理指業主可以自行打通。
打通共用牆之後會變成怎樣?這一個在西貢的村屋放盤,建築面積4200呎,剛好是標準三層高村屋,2100呎的一倍,有泳池、一個大花園,前方看着一片紅樹林和海景,環境清幽。
業主自行打通兩間屋的地下和一樓,每層面積由七百呎變成千四呎,開價七千萬。
這間村屋位於認可鄉村範圍,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兩間屋都是透過丁屋政策興建,每層面積不可超出七百呎,業主自行打通,涉嫌違反丁屋批地條。代理透露地政總署曾經來過巡查,但只是針對屋內的水池。代理還表示見過其他打通村屋的方式。
物業雖然打通了,但仍是分開兩張契買賣,亦沒有被釘契,可以繼續在市場買賣 。
有測量師說聽聞過業內有人預先做功夫,令業主可以在取得「滿意紙」後自行打通而不會出現結構問題。
有關注土地發展的團體翻查檔案處文件,發現共用牆的設計源於推出丁屋政策後,有原居民「偷位」以一條樓梯分隔兩間屋,變相打通。
本土研究社成員黃肇鴻認為,共用牆已被濫用成為牟利的工具,應該取消。
地政總署表示批出丁屋時,有指明的高度上蓋面積上限及每幅承重牆厚度的限制等,如果改動共用牆以致不符合相關規定,有可能變成違例建築物,但地政總署表示沒有備存以共用牆作分隔的小型屋宇申請資料。
根據地政總署提供的執行契約條款行動數字,地政總署在2013年「零執法」,過去四年中以去年的執法行動最多,但亦只有15次。